2021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简析
2021年,我市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消费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优化消费运行环境,全市消费品市场延续恢复态势,总体运行平稳。
一、运行情况
2021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21.3亿元,同比增长13.1%,与全省平均水平的差距由一季度的6.6个百分点缩小为4个百分点,居全省第14位,皖北第4位,两年平均增长7.0%。其中,限额以上零售额137.5亿元,同比增长10.6%,居全省第13位,皖北第3位,两年平均增长6.8%。
二、运行特点
(一)商品零售稳定恢复,多数商品增势良好。2021年,全市实现商品零售485.1亿元,同比增长10.9%,两年平均增长6.4%。其中,限额以上商品零售125.1亿元,同比增长9.3%。在限额以上单位23个商品类别中,有18类商品零售实现同比增长,6类商品零售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文化办公用品类、煤炭及制品类、机电产品及设备类消费表现出色,商品零售分别增长17.7%、80.1%和34%。
(二)城乡市场同步较快增长,城镇好于乡村。随着城乡居民消费能力不断提升,城镇和乡村市场实现同步较快增长。2021年,全市城镇消费市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23亿元,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1.1%,同比增长12.8%,两年平均增长6.6%;乡村市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98.3亿元,同比增长14.5%,高于城镇1.7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8.7%,高于城镇2.1个百分点。
(三)大宗商品增势趋稳,汽车和石油类商品支撑明显。2021年,限上汽车和石油类零售额占限上零售额比重的46.3%,较上年同期提高1.3个百分点,同比增长11.9%,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8个百分点,高于全市限上零售额1.3个百分点,拉动全市限上零售额增长5.4个百分点,对限上消费品市场支撑作用明显。
三、存在问题
(一)重点商品零售拉动有所减弱。汽车和石油类零售在全市限上消费品零售额中占比高、影响大,是限上零售额稳定增长的重要支撑。但这两类商品零售额今年以来呈逐月回落态势,特别是汽车类零售额增速由年初增长61.7%回落为10.4%。
(二)居民收入增长趋缓。自2020年以来,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始终保持低位运行,2021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9.3%,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7个百分点,居全省末位。同时,受可支配收入增速趋缓影响,居民刚性需求消费增强,非生活必需品类消费支出意愿必然下降,消费增长动力不足。
(三)传统实体零售业经营压力加大。随着电子商务迅猛发展,方便快捷的网络购物成为重要消费方式,特别是大型百货、超市等传统消费业态对“互联网+”的适应较慢,竞争压力愈发凸显。2021年,全市限额以上消费市场传统业态中,大型超市、百货店商品零售额累计下降13.3%,降幅较上年同期加深9.8个百分点。
(四)新增单位规模小拉动作用弱。2021年度新增单位多为小升规单位且90%的单位为小微商贸单位,其中营业收入超亿元的企业有3家(均为批发业企业),而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的零售业单位仅1家。新增单位数量少,规模小,对2022年全市消费市场拉动作用极为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