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取得新成效
一是农业生产平稳。2018年,全市实现农林牧渔业增加值6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2.1%。全年粮食产量 144.2万吨,产量居全省第10位;蔬菜产量37万吨,增长3.1%。全年猪牛羊禽肉产量9.1万吨,增长4.4%;生猪出栏58.34万头,增长3.2%;肉用牛出栏1.85万头,增长29.5%。山羊出栏39.5万只,增长9.8%。
二是农村居民生活保障有新强化。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745元,比上年增加1133元,增长9.8%;全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9320元,增长11.9%;年末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46.1平方米,全市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在不断提高。在全市开展创新县域医共体建设,2018年实现全覆盖。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民生工程,农村居民参保人数达63.16万人,比上年新增1832人,市级基础养老金标准从70元提高到80元,农民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三是农业结构有新优化。建立优质小麦专用粮生产基地 100万亩, “三品一标”生产基地达到86.5万亩,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56个,总数达124个。新创建 2家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2018年全市培育休闲农业经营主体315个,接待人数80万人次,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项目3个,新建农业物联网示范点8个。积极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市在册合作社1248户,在册家庭农场3357户,较2017年新登记合作社151户,家庭农场620户。
四是农村改革有新推进。全市21个镇(办)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基本结束,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村177个,占总村(居)数的45%,共量化集体经营性资产4.6亿元,确认股民数53.1万人。130个村完成“三变”改革,占总村数的33%。
五是农村环境有新改观。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完成农村公路畅通工程142公里,贫困村扩面延伸工程27.9公里,完成504户农村危房改造、450户因灾倒损房屋重修,共完成改厕29735户,清理生活垃圾22万吨。加强规模养殖场污染减排治理,关闭或搬迁养殖场(小区)213个,建立“双份清单”157家。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88.6%,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90.7%,居全省前列。5个镇政府驻地建成区和28个中心村完成了“两治理一加强”工作,农村“脏乱差”的状况明显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