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发文部署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4月8日,淮北市人民政府印发《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淮政〔2018〕14号),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全面启动。
《通知》指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全面调查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通知》强调,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要将普查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各级普查工作人员要坚持依法普查,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表。掌握普查对象有关普查资料的部门要及时准确地向同级普查机构提供部门的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实现部门信息共享。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经济普查数据标准和规范,全面推广应用电子签名,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等设备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提高普查数据采集抗干扰能力和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各级普查机构应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工作,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