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统计局统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暂行)
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统计资料存储归档工作,提高统计服务质量和水平,实现统计资料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统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一、统计资料档案类型
1.原始资料:各类文件、通知、函件;回复上级统计机构的各类材料;统计调查中取得的统计调查对象原始资料等。
2.汇总资料:统计分析、专报、信息;各专业联网直报平台汇总的数据;统计年鉴等重大历史沿革统计资料;三大普查相关资料等。
3.电子资料:名录库及联网直报平台等各类平台资料;汇总性资料电子版等。
二、统计资料的保存年限
原始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汇总性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重大历史沿革统计资料等重要的汇总性统计资料应当永久保存;电子资料应及时备份,并刻录光盘存档,永久保存。
三、其他要求
请各相关科室按照档案类型建立档案盒,规范档案整理。
1.档案盒正面及侧面应清晰标注档案盒存放的资料内容。
2.同类型或者相近类型材料统一收纳、存放。
3.本制度适用所有非涉密资料、材料,涉密资料交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4.各科室负责人要加强科室管理,根据各专业工作实际和需要,严格落实统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整理本科室统计资料档案,确保各类统计资料保存完整。人员岗位变动督促做好资料移交工作。
5.每年年底由执法监督局牵头对各科室档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各专业统计资料档案盒实施内容
2020年9月28日
附件:
各专业统计资料档案盒实施内容
一、综合核算名录库统计
(一)原始资料档案盒
1.部门规范化建设检查表原始记录;
2.回复上级统计机构的重要材料;
3.各类文件、通知、函件。
(二)汇总资料档案盒
4.资源枯竭型城市年报、城市年报等各类报表汇总表;
5.各类核算结果汇总表;
6.名录库调查单位月度审核增减变动汇总表;
7.统计信息、分析、专报等;
8.统计月报、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经济普查年鉴、两会服务手册等汇总性资料。
(三)电子资料档案
9.名录库平台等各类平台数据;
10.汇总性统计资料电子版。
二、农村统计调查
(一)原始资料档案盒
1.回复上级统计机构的重要材料;
2.各类文件、通知、函件。
(二)汇总资料档案盒
3.农业统计台账;
4.农业普查成果;
5.统计信息、分析、专报等。
(三)电子资料档案
6.农业统计报表等相关资料;
7.联网直报平台相关所有数据;
8.省局反馈农业相关数据;
9.反馈县区农业相关数据。
三、工业统计
(一)原始资料档案盒
1.规上企业双随机检查表、规范化检查表;
2.回复上级统计机构的重要材料;
3.各类文件、通知、函件。
(二)汇总资料档案盒
4.工业统计台账;
5.统计信息、分析、专报等。
(三)电子资料档案
6.企业新增、退库等相关佐证资料;
7.联网直报平台相关所有数据;
8.省局反馈工业相关数据;
9.反馈县区工业相关数据;
10.经济普查相关资料。
四、能源统计
(一)原始资料档案盒
1.回复上级统计机构的重要材料;
2.各类文件、通知、函件。
(二)汇总资料档案盒
3.省局反馈的月报能源统计数据质量评分表;
4.能源统计台账;
5.统计信息、分析、专报等。
(三)电子资料档案
6.联网直报平台相关所有数据;
7.省局反馈能源相关数据;
8.反馈县区能源相关数据;
9.经济普查相关资料。
五、服务业统计
(一)原始资料档案盒
1.规上企业双随机检查表、规范化检查表;
2.回复上级统计机构的重要材料;
3.各类文件、通知、函件。
(二)汇总资料档案盒
4.服务业统计台账;
5.统计信息、分析、专报等。
(三)电子资料档案
6.企业新增、退库等相关佐证资料;
7.联网直报平台相关所有数据;
8.省局反馈服务业相关数据;
9.反馈县区服务业相关数据;
10.经济普查相关资料等。
六、商贸限额以上单位统计
(一)原始资料档案盒
1.规上企业双随机检查表、规范化检查表等;
2.回复上级统计机构的重要材料;
3.各类文件、通知、函件。
(二)汇总资料档案盒
4.商贸统计台账;
5.统计信息、分析、专报等;
(三)电子资料档案
6.企业新增、退库等相关佐证资料;
7.联网直报平台相关所有数据;
8.省局反馈商贸相关数据;
9.反馈县区商贸相关数据;
10.经济普查相关资料等。
七、建设领域(投资项目、房地产企业、建筑业企业)统计
(一)原始资料档案盒
1.规上企业双随机检查表、规范化检查表;
2.回复上级统计机构重要材料等。
3.各类文件、通知、函件。
(二)汇总资料档案盒
4.建设领域统计台账;
5.统计信息、分析、专报等。
(三)电子资料档案
6.新开工项目入库申请表;
7.企业(项目)新增、退库等相关佐证资料;
8.联网直报平台相关所有数据;
9.省局反馈投资、房地产、建筑业相关数据;
10.反馈县区投资、房地产、建筑业相关数据;
11.经济普查相关资料等。
八、人口就业统计
(一)原始资料档案盒
1.回复上级统计机构重要材料;
2.各类文件、通知、函件。
(二)汇总资料档案盒
3.人口、就业统计台账;
4.统计信息、分析、专报等;
5.人口普查相关资料等。
(三)电子资料档案
6.联网直报平台相关所有数据;
7.省局反馈人口、就业相关数据;
8.反馈县区人口、就业相关数据;
9.人口普查相关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