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淮北市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分析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贯彻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内外需求乏力等不利因素的影响,着力提升消费能力,拓宽消费渠道,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消费品市场运行总体基本平稳。
一、 运行特征
2018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4.5亿元,同比增长11.6%,与前三季度持平;增速位居全省第8位,较前三季度前移2个位次,较上年同期提升3个位次;与全省平均水平的差距由前三季度的0.4个百分点缩小到与之持平。
(一) 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速稳中趋缓
2018年,全市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累计实现104.9亿元,同比增长12.1%,比全省高0.6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10位。
我市限上消费品市场前三季度一直保持上升态势,自10月起,由于受到部分重点企业经营形势不佳等因素影响,增速趋缓,下行明显。
2018年我市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累计增长情况
(二) 县区间发展仍不均衡
今年以来,相山区、濉溪县、杜集区和烈山区分别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3.2亿元、98.7亿元、38.7亿元和33.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5%、11.5%、11.9%和12%,占全市比重分别为47.2%、30.4%、11.9%和10.4%,对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贡献率分别为46.8%、30.2%、12.2%和10.8%。
(三) 商品零售仍占绝对主导地位
从消费形态来看,今年以来全市实现商品零售额达309.1亿元,同比增长11.6%;餐饮收入达15.4亿元,同比增长11.6%。其中,商品零售收入在全市消费品市场中占绝对主导地位,所占比重达95.3%,比前三季度提高0.1个百分点,拉动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1个百分点,拉动作用显著。
(四) 城镇市场运行稳定,乡村市场持续活跃
随着农村地区交通、物流、通信等消费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不断向农村地区延伸覆盖和乡村旅游的发展,农村居民消费潜力持续释放,乡村消费品市场发展迅速,但城镇消费的主体地位并未改变。今年以来,城镇消费品市场实现零售额256.8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为79.1%;乡村消费品市场实现零售额67.7亿元,同比增长14%,增速较前三季度和上半年分别加快0.7和2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加快2个百分点;高于城镇市场3个百分点,领先优势较前三季度和上半年分别扩大0.9和1.9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扩大2.7个百分点。
(五) (五)四个行业持续发展,发展速度快慢不均
今年以来,批发业实现限上销售额134.7亿元,增长4.9%;零售业完成限上销售额96.9亿元,增长9.1%;住宿业完成限上营业额1.4亿元,增长9.5%;餐饮业完成营业额7.1亿元,增长21%。与上年同期比较,除零售业回落5.3个百分点,批发业、住宿业和餐饮业均有所提高,分别为1.6个百分点、11.6个百分点和11.6个百分点。
(六)从商品零售类值看,多类商品平稳增长
在23类商品的零售额统计中,有19类商品零售同比实现正增长。其中,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书报杂志类、通讯器材类、机电产品及设备类、化妆品类、中西药品类商品零售表现比较突出,同比分别增长89%、47.6%、36%、24.2%、23.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