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耗运行处于绿灯区 服务业节能压力变大
----一季度全市节能情况分析
一季度,全市能源消费强度、能源消费总量均超额完成省下达的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能耗运行处于绿灯区,但部分服务业能源消费增长较快,节能压力变大。
一、基本情况
(一)能源消费强度。能源消费强度即全市单位GDP能耗0.79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3.4%。2019年省下达我市的能耗强度控制目标为: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3%。全市能耗强度比控制目标多下降0.4个百分点。
(二)能源消费总量。全市能源消费总量143.7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3.4%。2019年省下达我市的能耗总量控制目标是:能源消费总量同比增长不超过4.9%。与控制目标相比,能源消费总量未增而降。从三次产业和居民生活用能看,第一产业能耗1.8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2.2%;第二产业能耗106.2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6.7%;第三产业16.4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7%;居民生活用能19.3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8.6%。
二、主要特点
(一)规上工业能耗下降。规上工业能耗104.5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6.9%,减少全市能耗增长5.2个百分点。规上工业能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高耗能行业产品产量下降:水泥熟料产量同比减少4万吨,下降5%,加之提高了煤炭的使用效率,受此影响,非金属矿物制品业能耗同比下降2.6万吨标准煤,减少全市能耗增长1.8个百分点;焦炭产量同比减少5.3万吨,下降5.3%,受此影响,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能耗同比下降2万吨标准煤,减少全市能耗增长1.3个百分点;火力发电同比减少2.4亿千瓦时,下降4.5%,受此影响,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能耗下降1.6万吨标准煤,减少全市能耗增长1.1个百分点。
因原煤、洗精煤产品产量下降等原因,煤炭开采和洗选业能耗37.7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2.8%。
(二)城乡居民生活用能占比有所提高。城乡居民生活用能19.3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8.6%,城乡居民生活用能占全市能耗总量的比重为13.4%,占比和上年同期相比提高1.4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居民生活用能10.6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5%,占比和上年同期相比提高0.5个百分点,乡村居民生活用能8.8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13.2%,占比和上年同期相比提高0.9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