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4月份我市限额以上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简析
1-4月份,全市实现限上零售额37.4亿元,同比增长13.7%,高于全省增速4.6个百分点,居全省第6位。
主要特点
(一)城乡共同发展,乡村消费相对活跃
全市限额以上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实现31.8亿元,同比增长12.9%;乡村零售额实现5.6亿元,同比增长18.4%,高出城镇5.5个百分点。
(二)餐饮消费增长较快,商品零售仍占主导
全市限额以上商品零售34.8亿元,占限上消费品零售额比重达92.9%,同比增长13.5%;餐饮收入2.6亿元,占限上消费品零售额比重7.1%,较上年同期提高0.3个百分点,同比增长17%,高出商品零售3.5个百分点,商品零售仍占主导地位。
(三)县区均实现较快增长
1-4月份,濉溪县、杜集区、相山区、烈山区限上零售额分别实现5.3亿元、1.6亿元、25.4亿元和5.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8.6%、16.4%、12.4%、14.4%。分别高于全省平均增速9.5个百分点、7.3个百分点、3.3个百分点和5.3个百分点。
(四)超过半数类商品实现增长
在统的23类商品中,有15类商品零售额实现增长,覆盖面达65%。其中增速超过20%的有6类,分别是煤炭及制品类同比增长260.2%、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同比增长67.5%、书报杂志类同比增长60.5%、烟酒类同比增长29.9%、金银珠宝类同比增长28.7%、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同比增长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