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半年我市社会消费品市场稳步发展
今年上半年,我市消费品市场总体平稳。全市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3.3亿元,同比增长11.7%,较上年同期提高0.6个百分点,高出全省平均水平0.9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8位,较上年同期提升4个位次。
一、消费市场运行主要特点
(一)限额以上消费品市场平稳发展。截止6月份,全市纳入统计的限额以上法人企业(单位)共502家,较上年同期净增33家,上半年实现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55.8亿元,同比增长13.5%,增速较上年同期提高1.1个百分点,高出全省平均水平3.7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7位,较上年同期提升4个位次,拉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4.4个百分点,对其增长的贡献达37.8%。
(二)乡村消费市场发展迅速。上半年,乡村市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4亿元,同比增长12.9%,增幅高于城镇1.6个百分点,领先优势较上年同期扩大0.5个百分点。
(三)餐饮收入增势较好。上半年,全市餐饮收入8.7亿元,同比增长13.1%。餐饮收入增幅高于商品零售1.5个百分点,领先优势较一季度和上年同期分别扩大2.2和1.2个百分点。
(四)县区市场实现“两升一稳一降”。上半年,相山区、濉溪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提“升”,较上年同期分别提高0.4个百分点、1.3个百分点;杜集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平“稳”,同比增长12.8%,与上年同期持平,居全市首位;烈山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有所下“降”,同比增长12.6%,较上年同期回落0.4个百分点,居全市第二位。
(五)多数商品零售实现正增长。上半年,我市限上单位23类商品中,有17类商品零售实现正增长,覆盖面达74%。其中,有6类商品零售额增速超过20%,分别是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同比增长23.7%、烟酒类同比增长25.2%、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同比增长54.9%、书报杂志类同比增长65.2%、棉麻类同比增长100%、煤炭及制品类同比增长261.3%。
(六)四行业销售额(营业额)增长持续发力。上半年,我市批发业、零售业销售额分别增长8.3%、13%,住宿业、餐饮业营业额分别增长14.9%、16.6%。零售、住宿、餐饮三大行业增速分别高出去年同期0.8、8.2和9个百分点。批发业增速虽然低于全省,但与今年一季度相比提高1.3个百分点,呈回升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