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4月份我市消费品市场快速复苏
疫情发生以来,全市上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采取各项政策措施帮扶企业、促进消费,市场运行总体稳定,基本民生得到较好保障,居民消费快速复苏,主要指标持续向好。
一、基本情况
1-4月份,我市实现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35.5亿元,同比下降6.2%,降幅低于全省2.5个百分点,与1-3月相比,降幅收窄3.9个百分点,增速位居全省第5位,皖北六市第2位。其中,4月份当月实现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9.1亿元,同比增长7.4%,较3月份提高2.7个百分点。
二、运行特点
(一)从经营地看,城镇市场逐步回暖,乡村市场平稳发展。
随着复商复市各项政策的稳步推进,鼓励居民消费的成效逐渐显现。1-4月份,全市城镇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实现29.3亿元,同比下降7.4%,降幅较1-3月份收窄5.3个百分点,其中4月份当月同比增长10.5%,较3月份提高7.2个百分点;乡村零售额6.2亿元,同比增长0.9%,增幅高于城镇8.3个百分点。
(二)从消费类型看,餐饮消费当月由降转增,商品零售持续向好。
随着餐饮门店堂食逐步放开, 各类聚餐、婚宴等活动逐渐恢复,居民出门就餐的顾虑逐渐消除。1-4月份,全市实现限额以上餐饮收入2.3亿元,同比下降16.7%,降幅较1-3月份收窄8.4个百分点,其中4月份当月同比增长5.7%,而3月份当月为同比下降12.3%;商品零售33.2亿元,同比下降5.3%,降幅较1-3月份收窄3.7个百分点,其中4月份当月同比增长7.6%,较3月份提高1.5个百分点。
(三)从商品类值看,多数商品当月销售改善,大宗商品销售好转。
1-4月份,在统的23类商品中,有9类商品限上零售额同比实现增长。4月份当月实现正增长的有12类商品,增长面达52.2%,其中,石油类和煤炭类商品增长明显,分别增长15.5%和184.5%,较3月份分别提高10个百分点和169.9个百分点;4类商品由降转增,日用品类、中西药品类、家具类、汽车类分别增长9.7%、63.4%、10.5%、8.7%,而3月份分别为下降20.3%、12.2%、2.1%、6.2%。大宗商品销售势头明显好转。
(四)从消费热点看,网上零售大幅提高,新型消费加快发展。
为应对疫情冲击,一些零售企业纷纷利用互联网开拓线上业务,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网上商品零售实现大幅增长。1-4月份,全市限额以上批零业开展网上商品零售业务的企业共16家,实现零售额1.23亿元,同比增长108.5%,与去年同期相比,企业数增加6家,网上零售额增加0.91亿元,增速提高117.1个百分点,占全市限上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由去年同期的0.86%提升到3.5%。
三、需要关注的问题
(一)限上住宿业遭受重创,恢复正常经营尚需时日。
虽然我市限上住宿业企业已陆续开放营业,但人们对旅游、探亲等活动仍心存顾虑,加上公务出行及商务活动尚未完全恢复正常等因素影响,我市住宿业仍未能走出低谷。4月份当月,限上住宿业营业额同比下降20.8%,虽然降幅较3月份收窄28.8个百分点,但较上年同期下降42.1个百分点;1-4月份累计下降34.1%,降幅较1-3月份收窄6.6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下降56.1个百分点。
(二)居住类商品销售下滑,后续发展走向应当关注。
伴随商品房销售面积的回落,1-4月份,与房地产相关的居住类商品销售明显下滑,同比下降6.5%,下拉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幅0.2个百分点。其中,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同比下降2.4%,降幅较1-3月份扩大1.5个百分点,五金电料类同比下降1.5%,较1-3月份下降1.6个百分点。而日前人大法工委提出的关于 “房地产税法”草案研究起草工作正有序推进,可能对投资性购房者产生一定影响,本地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将会对居住类商品销售情况产生直接影响,应当持续保持关注。
四、建议
(一)要认真落实好前期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各县区及有关部门要围绕商贸企业在抗疫情和复商复市上面临的主要问题,加大帮扶力度,全力支持企业发展;
(二)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相应刺激政策,比如分批次有针对性的发放消费购物券等优惠活动,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提升本地居民消费意愿,使前期压抑的一些消费行为得到一定程度的回补,促进消费企稳回升;
(三)要引导本地商贸企业积极开拓线上业务,大力发展不见面销售,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销售活动,适应疫情带来的新商机,促进消费市场稳定向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