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淮北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审核验收组织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
淮北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征求《淮北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审核验收组织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市高新区经普办:
为切实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审核验收工作,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安徽省实施方案》《安徽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审核验收组织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我局起草了《淮北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审核验收组织实施方案》,现将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23年3月1日前反馈普查中心。
2024年2月22日
淮北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审核验收
组织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审核验收工作,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安徽省实施方案》《安徽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审核验收组织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充分发挥各级普查机构、普查人员的职责作用,加强普查数据审核验收,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二)整体分工。
淮北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审核验收工作由淮北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经普办)统一组织,市统计局相关专业科室(中心)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严格把关。
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要求,加强实时监控、即报即审和逐级审核把关,综合运用多种审核方法进行审核。坚持改错有据,全程留痕。
(三)组织方式。
成立普查数据审核验收小组,组织开展普查数据审核验收工作。市统计局副局长、市经普办常务副主任王建任组长,相关专业科室(中心)有关负责人任副组长并确定一名审核工作联系人。
建立例会制度。审核验收工作期间,市经普办每1-2周组织召开相关专业科室(中心)审核工作联系人碰头会,督导普查登记进度、通报审核验收情况、研究解决有关问题,期间如遇较为重大的新情况或需其他专业科室协助解决的新问题,可随时召开审核工作联系人碰头会,必要时召开普查数据审核验收小组全体会、经普专题会或主任办公会。
二、职责分工
(一)普查中心:负责全部普查单位基本情况表的全面审核;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排重审核;负责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的关联关系审核;负责查疑补漏审核;协调编制、民政、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审核评估普查数据;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科室(中心)共同完成行业类别的审核。
(二)数管中心:负责根据各专业科室(中心)提供的各类审核验收规则在普查数据处理系统中进行描述,并及时监控审核关系的有效性,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停止审核关系,需征求专业科室(中心)意见;负责对普查数据的上报、导入、合库、审核和汇总等普查数据审核验收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负责普查用统计分类标准和元数据的统一规范;负责对跨专业行业认定、跨县市区单位认定提出指导性意见。
(三)综合科:牵头负责对投入产出调查数据的审核及总体把控;参与对核算所使用的相关专业普查数据的审核评估。
(四)工业(能源)科:负责采矿业(B)、制造业(C)、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D)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生产能力、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普查指标以及行业类别等单位基本情况指标的审核;负责以上行业个体经营户主要指标的审核。对一套表单位《数字经济活动情况》(609-2表)中第一部分进行审核;负责本专业非一套表单位《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611-8表)03题的审核;对非一套表单位《数字经济活动情况》(611-9表)第2题的(02)(03)指标进行审核。负责能源和生石灰生产相关普查表的审核。参与投入产出调查工业企业的审核评估。
(五)投资科:负责单位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的审核;负责建筑业(E)、房地产开发经营业(701)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普查指标的全面审核,以及行业类别、资质等级、商品房销售情况等单位基本情况指标的审核;负责以上行业个体经营户主要指标的审核;负责并会同相关专业科室对所有个体经营户固定资产投资支出进行审核;负责金融、铁路业基本单位情况表有关指标的审核。对一套表单位《数字经济活动情况》(609-2表)中第二部分进行审核;负责本专业非一套表单位《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611-8表)03题的审核;对非一套表单位《数字经济活动情况》(611-9表)第2题的(04)(05)指标进行审核。参与投入产出调查建筑业企业的审核评估。
(六)贸服科:一是负责批发和零售业(F)、住宿和餐饮业(H)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普查指标的审核,以及行业类别、经营形式、零售业态、住宿业星级、营业面积等单位基本情况指标的审核;负责以上行业个体经营户主要指标的审核。对一套表单位《数字经济活动情况》(609-2表)中第三、第四部分进行审核;负责本专业非一套表单位《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611-8表)03题的审核。
二是负责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G)、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金融业(J)、房地产业中的物业管理(K702)、房地产中介服务(K703)、房地产租赁经营(K704)、其他房地产业(K709)、租赁和商务服务业(L)、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N)、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O)、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及其他组织(S96)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财务状况、业务情况等普查指标的审核,以及行业类别等单位基本情况指标的审核;负责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M)、教育(P)、卫生和社会工作(Q)、文化体育和娱乐业(R)一套表法人单位行业类别等单位基本情况指标的审核,以及以上行业中企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等普查指标的审核;负责以上所有相关行业个体经营户主要指标的审核;负责有关部门主要业务量数据的审核;协调金融、铁路等部门参与审核确认相关行业类别。负责并会同相关专业科室对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的审核;负责并会同相关专业科室对数字经济活动情况进行审核。参与投入产出调查服务业企业的审核评估。
(七)社会科:负责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及工资情况、个体经营户从业人数的审核。负责一套表单位研发情况审核;负责制造业(C)、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M)非一套表企业法人单位研发相关情况审核。
负责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M)、教育(P)、卫生和社会工作(Q)、文化体育和娱乐业(R)以及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中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构、人民政协民主党派、社会保障、群团组织(S90-95)的非一套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行业类别等单位基本情况指标的审核;负责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M)、教育(P)、卫生和社会工作(Q)、文化体育和娱乐业(R)以及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中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构、人民政协民主党派、社会保障、群团组织(S90-95)的非企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等普查指标的审核。
(八)农业科:负责农林牧渔业(A)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行业类别等单位基本情况指标的审核;负责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05)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财务状况等普查指标的审核,以及个体经营户主要指标的审核。
(九)有关部门: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要求参与有关普查数据的审核评估;金融、铁路等由其单独组织实施。
普查表涉及的各单位审核验收工作分工安排见附件。
三、基本方法
(一)基层数据审核方法
1.排重审核。
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详细名称等信息,对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市内外和部门间的排重审核,按照建筑业法人注册地统计、其他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所在地统计的原则,消除法人单位之间、产业活动单位之间、个体经营户之间、法人单位与产业活动单位之间、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之间的重复。
2.关联审核。
通过法人单位基本信息、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一览表信息、产业活动单位基本信息、产业活动单位归属法人单位信息等,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市内外和部门间关联审核,建立跨市(县、区)、跨部门多产业法人单位与其所属产业活动单位的关联关系;对法人单位填报的产业活动单位数量指标和产业活动单位填报的数量指标进行一致性审核。
3.规范性审核。
按照普查方案规定的数据格式和填报要求,对各普查表主要指标填报的完整性、规范性、合理性和指标之间的逻辑关系进行检查,消除漏填、错填、奇异值、不一致和不匹配等问题;对普查登记底册核查情况的全面性、完整性进行检查;对各地区普查表审核修改情况进行汇总和检查。
4.查疑补漏审核。
重点查看已填报清查表但未填报普查表的单位,部门提供新增单位未填报普查表的单位,结合法人单位与产业活动单位之间的关联关系比对,查找、补充遗漏的普查对象。
5.过录表审核。
通过分析分地区、行业、登记注册统计类别等单位数及主要指标数据汇总过录表,发现不协调、不匹配等问题,进一步查询有关地区、行业、登记注册统计类别的基层数据。
(二)综合数据审核评估方法
1.纵向比对审核评估。
对单位数和主要经济指标的各种分组数据和派生指标,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常规年度数据进行纵向比对,分析与历史数据的衔接性,发现异常数据。
2.横向比对审核评估。
对各地区的单位数和主要经济指标的各种分组数据和派生指标进行横向比对,分析地区差异性,发现异常数据。与常规定报数据进行横向比对,发现异常数据。
3.部门数据比对审核评估。
与财政、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数据进行比对,分析与部门数据的协调性,发现异常数据。
四、审核验收流程
(一)数据上报及接收(2024年1月1日-8月15日)
各级普查机构通过普查数据采集处理系统上报普查数据,各相关业务单位按照部门联系分工接收部门数据。数管中心提供普查数据上报及部门数据导入技术支持。
(二)适时监控、即报即审(2024年1月1日-6月15日)
在普查登记开始后,直至县级普查机构上报普查结果之前,各专业科室(中心)要监测各地普查登记进度,按照“即报即审”的原则和督导分工,督促各地组织审核、验收工作,对各自负责的审核内容进行审核、查询、适时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各地。
(三)一套表单位普查表的分专业审核(602表2024年4月1日—5月15日,其他表2024年4月15日—6月15日)
参照现行一套表审核流程,在普查数据处理系统中执行审核。
其中,《调查单位基本情况》(601表)和《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601-1表)由普查中心、工业(能源)科、投资科、贸服科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审核,分别标记需返回修改的内容并注明返回原因;再由普查中心统一将各专业审核意见反馈县级普查机构或普查对象。
专业普查表、投入产出调查表由工业(能源)科、投资科、贸服科、社会科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审核,分专业标记需返回修改的内容并注明返回原因;分专业将审核意见反馈县级普查机构或普查对象。
各专业科室(中心)要按照相关保密规定,对一套表单位中的保密单位普查数据进行审核和处理。普查中心负责名录基本情况审核,专业科室(中心)负责数据指标审核。
普查机构填写的行业代码等信息,编码机构或上级普查机构在依据充分的情况下,经批准可在普查数据处理系统上修改。除普查机构负责填报指标外,其他指标需由普查对象核实、重新上报,逐级审核验收、直至各专业科室(中心)完成审核。
(四)排重审核(2024年6月15日—6月30日)
在普查数据处理系统执行排重审核。
1.普查中心对《调查单位基本情况》(601表)《非一套表单位基本情况》(611表)《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表》(612表)《金融业调查单位基本情况》(613、614、615表)《铁路运输业调查单位基本情况》(616表)进行排重审核。
2.数管中心协助将涉及地方普查单位的重复单位清单通过普查数据处理系统及时反馈涉及的县级普查机构;协助导出涉及部门普查单位的重复单位清单,由普查中心反馈有关部门。
3.县级普查机构(部门普查机构)接到反馈意见后,应及时组织核实,并按时改正;对于重复统计需要剔除的单位普查表,由相应普查机构名录专业(部门普查机构)标记剔除基本情况表及后续其他普查表,并及时通知相关专业。
4.重复上述操作,直至排重结束。
(五)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关联审核(2024年6月15日—7月31日)
在普查数据处理系统执行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关联审核。
1.6月15日—7月5日,进行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关联关系审核。
(1)普查中心对法人单位填报的《调查单位基本情况》(601表)《非一套表单位基本情况》(611表)《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601-1、611-1表)《金融业调查单位基本情况》(613、614、615表)《铁路运输业调查单位基本情况》(616表)与产业单位填报的《非一套表单位基本情况》(611表)进行关联关系审核。
(2)数管中心协助将涉及地方普查单位的审核结果清单及时反馈法人单位和产业单位所在县级普查机构;协助导出涉及部门普查单位的审核结果清单,由普查中心反馈有关部门。
(3)县级普查机构(部门普查机构)接到反馈意见后,应及时组织核实,并按时补充、改正,逐级验收上报(重报)。
(4)重复上述操作,直至关联审核结束。
2.7月6日—7月31日,进行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间数量指标一致性的审核。
(1)农业科、工业(能源)科、投资科、贸服科、社会科对法人单位填报的《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601-1、611-1表)《金融业调查单位基本情况》(613、614、615表)《铁路运输业调查单位基本情况》(616表)与产业单位填报的《非一套表单位基本情况》(611表)进行主要数量指标(包括人数、收入、支出等)的一致性审核。
(2)数管中心协助将涉及地方普查单位的审核结果清单及时反馈法人单位和产业单位所在县级普查机构;协助导出涉及部门普查单位的审核结果清单,由普查中心统一反馈有关部门。
(3)县级普查机构(部门普查机构)接到反馈意见后,应及时组织核实,并按时补充、改正,逐级验收上报(重报)。
(4)重复上述操作,直至关联审核结束。
(5)跨专业审核有异议的,由市经普办统一组织开展集中审核。
(六)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表)的分专业审核(2024年6月1日—7月31日)
在普查数据处理系统执行审核。
1.《非一套表单位基本情况》(611表)、《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611-1表)
(1)普查中心设置各专业用户的审核验收起止时间。
(2)普查中心、农业科、工业(能源)科、投资科、贸服科、社会科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审核,分别标记需返回修改的内容并注明返回原因;普查中心统一将各专业审核意见反馈县级普查机构。
(3)县级普查机构接到反馈意见后,应及时组织核实,并按时补充、改正,逐级验收上报。
其中,普查机构填写的行业代码等信息,原则上以清查审核确认结果为准,确需更正的,编码小组或上级普查机构在依据充分的情况下,经批准可在普查数据处理系统上修改。
对于普查对象填报的各项指标,属于技术性错误的,如汉字填报项中包含不规范字符等,可由普查机构在普查数据处理系统上改正,并告知基层普查机构和相关普查人员;属于标识性错误的,如单位详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机构类型、单位类型、登记注册统计类别等,可由县级普查机构组织普查人员依据政府登记注册部门网站信息,在普查数据处理系统上补充、改正,并及时告知普查对象;其他错误,要与普查对象进行核实、确认后,在普查数据处理系统补充、改正。
(4)重复上述(2)、(3)步操作,直至各专业科室(队、中心)完成分专业审核,普查中心完成最终审核。
2.《非一套表单位从业人员情况》(611-2表)《非一套表企业法人主要经济指标》(611-3表)《金融业财务状况》(611-4表)《非一套表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611-5表)《行政事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611-6表)《民间非营利组织主要经济指标》(611-7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611-8表)《数字经济活动情况》(611-9表)
(1)社会科对611-2表进行审核,农业科、工业(能源)科、投资科、贸服科按照职责分工对611-3表进行审核,贸服科对611-4表进行审核,投资科对611-5表进行审核,农业科、工业(能源)科、投资科、贸服科、社会科按照职责分工对611-6表、611-7表进行审核,工业(能源)科、投资科、贸服科按照职责分工对611-8表、611-9表进行审核,各科室分别标记需返回修改的内容并注明返回原因;分专业将审核意见反馈县级普查机构。
(2)县级普查机构接到反馈意见后,应及时组织核实,参照“1.《非一套表单位基本情况》(611表)《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611-1表)”中第三条有关规定,按时补充、改正,逐级验收上报。
(3)重复上述操作,直至各专业科室完成审核。
3.《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表》(612表)
(1)普查中心设置各专业用户的审核验收起止时间。
(2)农业科、工业(能源)科、投资科、贸服科、社会科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审核,分别标记需返回修改的内容并注明返回原因;农业科、工业(能源)科、投资科、贸服科将本专业审核意见反馈县级普查机构。
(3)县级普查机构接到反馈意见后,应及时组织核实,参照“1.《非一套表单位基本情况》(611表)《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611-1表)”中第三条有关规定,按时补充、改正,逐级验收上报。
(4)重复上述(2)(3)步操作,直至各专业科室完成审核。
(七)普查数据验收(2024年8月11日—8月15日)
各专业科室(中心)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单位牵头负责的各类普查表进行市级验收操作。
五、相关要求
1.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各专业科室(中心)依据职责分工制定本专业普查数据审核实施细则,明确普查表审核验收和普查汇总数据质量审核评估的具体规定,扎实做好本专业数据审核工作。
2.数管中心根据相关要求,做好技术支持,确保审核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3.市经普办组织各专业科室(中心)加强普查登记阶段的现场指导,在普查数据审核验收工作中,要针对突出问题,赴相关地区进行检查核实,确保普查源头数据真实可靠。
4.市经普办集中办公机构负责统一解答各地区普查数据审核验收阶段有关业务方面的问题。
附件:审核验收工作分工安排
附件
审核验收工作分工安排
表 名 |
负责单位 |
投入产出调查相关报表 |
综合科、工业(能源)科、投资科、贸服科 |
一套表单位普查表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601表)—工业(行业大类06-46)法人单位主要业务活动和行业代码(103栏)。 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601-1表)—工业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的主要业务活动和行业代码、从业人员期末人数、经营性单位收入、非经营性单位支出(费用)。 主要业务活动营业收入(608表)—工业法人单位 数字经济活动情况(609-2表)—工业数字经济活动情况相关指标 规模以上工业个体经营户基本情况(B601表) 规模以上工业财务状况(成本费用)(B603表) 工业总产值、主要产品产量及产值(B604-1表) 主要工业产品生产能力(B604-2表) 工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B604-3表) 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 单位基本情况(611表)—工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主要业务活动和行业代码(103栏);工业产业活动单位的数量指标(195、196、198栏)。 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611-1表)—工业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的主要业务活动和行业代码、从业人员期末人数、经营性单位收入、非经营性单位支出(费用)。 企业法人主要经济指标(611-3表)—工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指标 行政事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611-6表)—工业法人单位 民间非营利组织主要经济指标(611-7表)—工业法人单位 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611-8表)——工业法人单位 数字经济活动情况(611-9表)—工业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表 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表(612表)—工业个体经营户部分指标(除从业人员、固定资产支出指标外) 一套表单位普查表 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605-1表) 能源加工转换与回收利用(605-2表) 能源生产、销售与库存(605-3表) 非工业企业主要能源品种消费情况(605-4表) 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 企业法人主要经济指标(611-3表)—能源及生石灰生产情况 单位基本情况(611表)—普查附加字段1(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煤炭消费量) |
工业 (能源)科 |
一套表单位普查表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601表)—建筑业(行业大类47-50)、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行业小类7010)法人单位主要业务活动和行业代码(103栏),有关专业性指标(C01、C02、X01)。 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601-1表)—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的主要业务活动和行业代码、从业人员期末人数、经营性单位收入、非经营性单位支出(费用)。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606表) 主要业务活动营业收入(608表)—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数字经济活动情况(609-2表)—建筑业数字经济活动情况相关指标 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C603表) 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生产经营情况(C604-1表) 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房屋竣工面积及价值(C604-2表)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财务状况(X603表) 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情况(X604-1表)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和土地情况(X604-2表) 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 单位基本情况(611表)—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主要业务活动和行业代码(103栏);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产业活动单位的数量指标(195、196、198栏);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产业活动单位的商品房本年销售及年末待售面积指标(197栏)。 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611-1表)—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的主要业务活动和行业代码、从业人员期末人数、经营性单位收入、非经营性单位支出(费用)。 企业法人主要经济指标(611-3表)—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指标 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611-5表) 行政事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611-6表)—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民间非营利组织主要经济指标(611-7表)—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611-8表)—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数字经济活动情况(611-9表)—建筑业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表 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表(612表)—建筑业个体经营户部分指标(除从业人员指标外) 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表(612表)—所有个体经营户的固定资产支出指标(用于建造房屋构筑物、购买设备工器具、役畜、产品畜等资产类支出) 部门普查表 金融业调查单位基本情况(613表、614表、615表)、铁路运输业调查单位基本情况(616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产业活动单位商品房本年销售及年末待售面积指标(197栏)。 |
投资科 |
一套表单位普查表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601表)—批发和零售业(行业大类51-52)、住宿和餐饮业(行业大类61-62)法人单位主要业务活动和行业代码(103栏),有关专业性指标(ES1、E02、S02)。 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601-1表)—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的主要业务活动和行业代码、从业人员期末人数、经营性单位收入、非经营性单位支出(费用)。 主要业务活动营业收入(608表)—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数字经济活动情况(609-2表)—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经济活动情况相关指标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财务状况(E603表)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经营情况(E604表)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财务状况(S603表)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S604表) 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 单位基本情况(611表)—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主要业务活动和行业代码(103栏),有关专业性指标(ES1、E02、S02);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的数量指标(195、196、198栏)。 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611-1表)—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的主要业务活动和行业代码、从业人员期末人数、经营性单位收入、非经营性单位支出(费用)。 企业法人主要经济指标(611-3表)—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指标、专业性指标(经营情况) 行政事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611-6表)—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民间非营利组织主要经济指标(611-7表)—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611-8表)—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表 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表(612表)—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个体经营户部分指标(除从业人员、固定资产支出指标外) 一套表单位普查表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601表)—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主要业务活动和行业代码(103栏)。 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601-1表)—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的主要业务活动和行业代码、从业人员期末人数、经营性单位收入、非经营性单位支出(费用)。 主要业务活动营业收入(608表)—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规模以上服务业财务状况(F603表) 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 单位基本情况(611表)—部分服务业(行业大类53-60、63-69、71-72、76-82、96,行业小类 7020-7090)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主要业务活动和行业代码(103栏),产业活动单位的数量指标(195、196、198栏)。 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611-1表)—部分服务业(范围同611表)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的主要业务活动和行业代码、从业人员期末人数、经营性单位收入、非经营性单位支出(费用)。 企业法人主要经济指标(611-3表)—部分服务业(行业大类53-60、63-69、71-95、96,行业小类7020-7090)法人单位财务状况指标 金融业财务状况(611-4表) 行政事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611-6表)—部分服务业(范围同611表)法人单位 民间非营利组织主要经济指标(611-7表)—部分服务业(范围同611表)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表 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表(612表)—部分服务业(行业大类53-60、63-69、71-96,行业小类7020-7090)个体经营户部分指标(除从业人员、固定资产支出指标外) 部门普查表 金融业调查单位基本情况(613表、614表、615表)—金融部门负责普查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主要业务活动和行业代码(103栏),法人单位数字化转型相关指标(301、302栏),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的主要业务活动和行业代码、从业人员期末人数、经营性单位收入、非经营性单位支出(费用)(212栏),产业活动单位的数量指标(195、196、198栏)。 铁路运输业调查单位基本情况(616表)—铁路运输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主要业务活动和行业代码(103栏),法人单位数字化转型相关指标(301、302栏),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的主要业务活动和行业代码、从业人员期末人数、经营性单位收入、非经营性单位支出(费用)(212栏),产业活动单位的数量指标(195、196、198栏)。 人民银行本部及分支机构主要经济指标(613-2表) 银行及相关金融业资产负债及损益表(613-3表) 行政事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614-2表) 保险业费用明细表(614-3表) 保险业资产负债表(614-4表) 保险业利润表(614-5表) 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财务状况表(614-6表) 行政事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615-2表) 证券业资产负债表(615-3表) 证券业利润和费用明细表(615-4表) 基金业资产负债表(615-5表) 基金业利润表(615-6表) 基金业业务及管理费用明细表(615-7表) 私募基金业财务状况(615-8表) 期货业资产负债表(615-9表) 期货业利润和费用明细表(615-10表) 铁路运输业财务状况(616-3表) 铁路运输业财务状况 (616-4表) |
贸服科 |
一套表单位普查表 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609-1表) 数字经济活动情况(609-2表)—服务业数字经济活动情况相关指标 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 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611-8表)—服务业法人单位 数字经济活动情况(611-9表)—部分服务业法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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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表单位普查表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602表) 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 单位从业人员情况(611-2表) 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表 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表(612表)—所有个体经营户的从业人员指标(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其中女性人数) 部门普查表 金融业从业人员情况(613-1表、614-1表、615-1表) 铁路运输业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616-1表) 铁路运输业从业人员情况(616-2表) |
社会科 |
一套表单位普查表 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607-1表) 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607-2表) 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 单位基本情况(611表)—部分服务业(行业大类73-75、83-95)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主要业务活动和行业代码(103栏);部分服务业(行业大类73-75、83-95)产业活动单位的数量指标(195、196、198栏)。 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611-1表)—部分服务业(范围同611表)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的主要业务活动和行业代码、从业人员期末人数、经营性单位收入、非经营性单位支出(费用)。 企业法人主要经济指标(611-3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 行政事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611-6表)—部分服务业(范围同611表)法人单位 民间非营利组织主要经济指标(611-7表)—部分服务业(范围同611表)法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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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 单位基本情况(611表)—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行业大类05的法人单位,以及行业大类01-04且下属二、三产产业活动单位的多产业法人单位)主要业务活动和行业代码(103栏);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行业大类05)的产业活动单位主要业务活动和行业代码(103栏),以及数量指标(195、196、198栏)。 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611-1表)—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范围同611表)所属产业活动单位的主要业务活动和行业代码、从业人员期末人数、经营性单位收入、非经营性单位支出(费用)。 企业法人主要经济指标(611-3表)—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行业大类05)法人单位财务状况指标 行政事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611-6表)—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行业大类05)法人单位 民间非营利组织主要经济指标(611-7表)—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行业大类05)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表 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表(612表)—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行业大类05)个体经营户部分指标(除从业人员、固定资产支出指标外) |
农业科 |
一套表单位普查表 调查单位基本情况(601表)—除主要业务活动和行业代码(103栏)以及有关专业性指标外的其他指标的审核。 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601-1表)—除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的主要业务活动和行业代码、从业人员期末人数、经营性单位收入、非经营性单位支出(费用)外的其他指标的审核。 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 单位基本情况(611表)—除主要业务活动和行业代码(103栏)、有关专业性指标以及产业活动单位的数量指标(195、196、198栏)外的其他指标的审核。 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611-1表)—除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的主要业务活动和行业代码、从业人员期末人数、经营性单位收入、非经营性单位支出(费用)外的其他指标的审核。 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表的排重审核 部门普查表 金融业调查单位基本情况(613表、614表、615表)—金融部门负责普查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除主要业务活动和行业代码(103栏),法人单位数字化转型相关指标(301、302栏),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的主要业务活动和行业代码、从业人员期末人数、经营性单位收入、非经营性单位支出(费用)(212栏),产业活动单位的数量指标(195、196、197、198栏)以外其他指标的审核。 铁路运输业调查单位基本情况(616表)—铁路运输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除主要业务活动和行业代码(103栏),法人单位数字化转型相关指标(301、302栏),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的主要业务活动和行业代码、从业人员期末人数、经营性单位收入、非经营性单位支出(费用)(212栏),产业活动单位的数量指标(195、196、197、198栏)以外其他指标的审核。 |
普查中心 |
网友意见
《淮北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审核验收组织实施方案》 公众意见征集期间未收到反馈,故无相关反馈采纳情况,特此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