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统计局机构简介
市统计局成立于1964年11月,1976年并入市计委统计科;1980年,恢复成立市统计局,同时撤销市计委统计科;1993年机构改革之后,市统计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2015年4月,根据中共淮北市委、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北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淮发〔2015〕8号),调整淮北市统计局为市政府直属机构。
内设科室: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农业统计科、工业(能源)统计科、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贸易外经统计科、社会科技统计科、服务业统计科、统计执法监督局、机关党群工作办公室等10个职能科室。
下属事业单位:淮北市农村(企业)社会经济调查队(参公单位)、淮北市统计局普查中心(市统计调查队)、淮北市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
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25人。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统计调查工作;组织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实施国家统计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2.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所属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县(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管理全市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