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统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报 告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部署的目标任务,积极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水平。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从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以深入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与核心要义,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动统计法治政府建设的思路与方法,纵深推进统计领域法治建设,持续提升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为扎实推进统计现代化、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认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围绕依法治市、服务大局,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局主要负责人坚持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始终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制定印发《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法治淮北建设作为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坚持将法治建设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
2.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三重一大”事项均按要求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定期分析研判本单位法治建设形势,听取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责任情况。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北方之光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部署、涉法事务处理、合同协议审查及行政决策中发挥专业作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认真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统计工作实际,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通过淮北统计局门户网站、“淮北统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拓展主动公开内容,优化栏目设置,主动做好数据解读,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积极回应公众关注热点焦点,努力打造“阳光统计”,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1.持续做好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针对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逐项研究具体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等,分类有序推进问题整改。紧盯关键环节和重点责任单位,督促各地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对照清单抓好问题整改,狠抓各项整改任务落实,持续巩固提升整改成效。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已全面完成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2.持续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业务知识培训,全年市统计局共举办40余次培训班,受训人数2100余人次;持续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不断净化统计环境;深入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活动,不断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加强统计调查项目管理,严格统计调查项目审批;严把入退库关,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建立县(区)统计部门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机制,相山区、烈山区和市高新区部分统计业务已由社会调查机构承担;建立健全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加强月度数据质量审核评估。
3.持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2023年,市、县两级统计机构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对统计违法企业(项目)进行了立案查处。举办3次统计执法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不断加强统计执法能力建设。制定统计违法线索移交暂行办法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约谈暂行办法,对移交问题线索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对统计工作存在问题的县、区进行约谈。加强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及时传达学习有关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做到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强化统计领域信用建设,依规公示统计违法企业行政处罚信息,积极营造依法统计诚信统计良好氛围。
4.持续推进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加强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组织监督等监督方式贯通融合、有效衔接。2023年,市统计局积极参与巡视巡察工作,根据巡视巡察工作需要,选派3名业务骨干参加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工作,先后3次向市委巡察办提供37家被巡察地区和单位的统计工作开展情况,提出需要巡察重点关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严格落实统计造假“一票否决制”,将领导干部是否存在重大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任职考察和干部考核时,对有关人员是否支持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开展工作,是否存在统计数据上造假等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确保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
5.依法履行统计监测评价职能。聚焦高质量发展,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建立“报前研判、报中监测、报后分析”数据监测机制,提高监测预警精度,每季末预测全市、县区GDP、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等主要指标数据。联合市发改委开展全市及各县区月度投资运行研判,发挥月预警机制作用,防范化解经济风险。围绕一产“两强一增”、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服务业“锻长补短”以及“五群十链”发展等开展统计监测。加强集中开工重大项目纳统监测、“双招双引”统计监测;完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数据动态监测机制,加大数据分析研究,及时发现问题短板,找原因、提建议,第一时间为市委市政府提供主要经济指标预警预报。
(四)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1.精心安排部署普法宣传工作。制定印发《2023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2023年全市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等,认真谋划全年各项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工作贯彻落实。
2.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紧盯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常态化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活动,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全年共开展统计法进党校(含县(区))活动5次。其中,市委党校1次,县(区)委党校4次。
3.多措并举强化普法宣传。一是举办“统计法治大讲堂”。邀请省统计局法治专家来我市授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统计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统计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开展统计“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社会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二是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和民法典宣传月宣传活动。通过集中学习、线上学习等形式,提高了干部职工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三是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拓宽法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提高普法的覆盖率。四是组织开展旁听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活动。五是印发《统计法律法规及有关资料汇编》《统计事务告知书》,加强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六是举办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本次开放日活动以“经济大普查 数说新时代”为主题,旨在进一步向广大市民宣传经济普查服务国家发展的重要作用。七是开展“《统计法》在我心中”征文活动,大力弘扬统计法治精神,厚植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理念。八是开展统计法颁布40周年暨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宣传咨询活动。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
2023年,市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学习不够系统深入,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措施和实践方面还有差距。二是普法方式创新性不足,统计法治培训内容、方式、效果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尚需进一步加大,执法队伍有待充实,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强化理论武装。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各种学习方式,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抓手,抓住“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统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法治知识的深度、广度和力度。
(二)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大力开展制度化、常态化、多样化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和完善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及方案,建立健全法治宣传工作台账,持续深入开展“法律进企”活动,不断提升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
(三)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结合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工作,不断充实统计执法力量,严格执行统计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执法制度规定,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增强统计法治培训实效,加强统计行政执法案例指导,提升统计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能力和法治素养。
(四)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持续巩固提升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果,积极配合做好安徽省首轮统计督察及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通报曝光典型统计违法案例,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相关责任人。强化统计监督贯通协同,不断推进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组织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效衔接、贯通融合,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