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9-04-29 21:41 字号:

淮北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淮统〔201922


各县(区)统计局,市高新区普查中心,局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自去年开展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以来,全市统计基层基础整体水平得到不断提升,但还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和单位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没有达到规范化标准,亟待加强和提高。根据全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和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方案,现就做好2019年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是保证源头数据质量极为重要的工作,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转化为扎实做好基层基础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重视基础、立根固本、扎实工作。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是“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组织实施。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把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科学部署、合理调度、强力推进。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加强业务培训、交流研讨和调查研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推动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进一步贯彻落实 “三个规范”。省政府“三个规范”和市政府“三个细则”是指导全市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各地要认真学习,加强宣传。要对表对标,把贯彻落实“三个规范”与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紧密结合起来,要以“三个规范”为统领,认真对照“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不足、分析原因、对症下药、补齐短板。对拒不执行“三个规范”或贯彻落实“三个规范”不力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三、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一是抓统计队伍建设。要进一步稳定、充实基层统计人员力量,重点抓好镇(街道)统计站和“四上”企业统计人员的配备,对统计力量薄弱的镇(街道)和“四上”企业要重点抓、跟踪抓,切实保障统计力量。要落实好统计人员备案制度,对部分企业从社会聘用的代账统计人员要加强管理。要加强统计业务培训,着力提高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和统计工作能力。二是落实好档案盒管理制度。档案盒管理是保证统计数据质量的主要抓手,各地、各单位务必贯彻落实好档案盒管理制度,真正做到资料齐全、整理规范、数出有据。三是把握好时间节点。今年是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的第二年,各地要在确保三分之二以上的“四上”企业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的基础上,尽可能地提高达标比重。要合理安排好工作进度,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复查和抽查及验收工作,对达到标准的及时予以验收,同时对去年已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开展“回头看”,巩固规范化建设成果,以典型示范促提高,确保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质量不滑坡。

四、进一步加强督查指导。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区(市高新区)和市局各专业科室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县、区、市高新区督查指导要做到全覆盖,市局专业科室要按照每月不少于15家单位进行督查指导,并及时填写相应检查表,做好记录。要认真做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和数据核查力度,把加强统计法治工作与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有机结合,对基层基础工作较差经督促仍不整改的该通报的就要通报,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进行立案查处,确保统计数据源洁流清。

各县、区统计局、市高新区普查中心要按照本通知要求,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认真组织开展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于5月20日前将今年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拟达标单位名单报送至市局执法监督局;各县、区统计局、市高新区普查中心和市局各专业科室自5月份开始至11月份,每月月底前将当月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开展情况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市局执法监督局。

 

 

 

      淮北市统计局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