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淮北市统计局关于《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0-10-05 10:29 字号: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2020年GDP统一核算改革之年,也是我市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三年滚动计划的收官之年,同时随着政府机构改革、部门职能调整,涉及部门统计工作职责也发生变化,为此,市政府决定对《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的通知》(淮政办秘〔2017〕84号)进行修订。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明确部门统计工作职责,规范部门统计行为,促进政府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协调发展,确保全市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更好地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GDP统一核算改革方案及部门业务分工,为重新落实部门统计职责,明确指标归属,市统计局代市政府草拟文件并征求各部门意见建议后,全文通过公平性、合法性审查。文件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一)夯实与部门统计工作要求相适应的统计基础

第一部分详细表述了本文件起草的背景及依据,及部门统计工作的基本原则及要求。

(二)进一步明确部门统计工作责任

第二部分按照部门顺序,明确了各部门统计工作的详细内容及相关指标归属。

(三)建立健全部门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归纳了预警预判制度、信息共享机制、资料报送制度三个制度,为部门统计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进一步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四部分从市政府及各部门的组织领导的角度对部门统计工作提出相关新要求,使部门统计工作在市政府及各部门的坚强领导下有序开展并得到支持与监督,保证了工作效率的同时提高了部门统计工作质量。

四、工作目标

部门统计承担着完成国家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为保证各项统计工作的有效开展,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市政府《淮北市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实施细则》淮政办秘〔2015101号要求,认真做好各项统计基础工作,按照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标准,推动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

五、主要任务

一是强化部门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二是由市发改委定期围绕固定资产投资、服务业发展,由市经信局围绕工业经济运行,分别牵头组织召开形势分析会议,预判经济发展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合理对策,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是市统计局要会同编办、民政、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完善统一完整、信息真实、更新及时的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各部门要建立基本单位名录信息变更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将相关单位变动信息通报市统计局。

四是各部门应每月向统计局提供本部门掌握的单位行政登记、审批资料,便于市统计局与联网直报单位比对,确保应统尽统、不重不漏。

五是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准确向市统计局报送本部门包括国民经济核算、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年鉴和各类考核、评价、监测等所需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做好部门统计资料的审核管理和保存工作,严把本行业统计数据质量关,为准确进行国民经济核算、科学研判经济运行形势提供可靠依据。

六、创新举措

一是进一步明确部门统计工作责任二是夯实与部门统计工作要求相适应的统计基础

、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部门统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和协调部门统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要把部门统计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奖惩,强化督查问责,进一步推动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

二是提高统计能力。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统计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依法开展统计调查,健全工作制度,健全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努力提升统计分析监测水平。要把加强部门统计工作作为深化统计改革、建设现代化服务型统计的重要抓手,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部门统计工作创新经验,努力推进政府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的协调发展。

三是强化督查指导。各级政府统计部门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统计工作的法定职责,健全部门统计规范化考核制度,指导和督查部门统计规范化工作。市统计局要加强部门统计督查考核工作,按照《淮北市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实施细则》(淮政办秘〔2015〕101号),对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运用到年度市级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