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淮北市统计局2023年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第二季度落实情况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3-08-02 09:21 字号:
序号 任务项 重点工作内容 牵头责任单位 二季度任务分解 二季度进展情况 完成状况 备注
152 72 扎实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市统计局 1.印发《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2.督促各级政府机构、经费、人员“三落实”;3.制定《淮北市普查方案》;4.组建普查指导员、普查员队伍。 1.421日,市政府印发《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淮政秘〔202333号);2.市经普办召开五经普业务推进会2次,印发《关于建立经济普查工作定期报告制度的通知》,督促各级政府机构、经费、人员三落实。各县(区)普查人员已落实到位;3.目前国家、省普查方案暂未印发,我市根据以往普查经验及省经普办各项工作要求,制定月度工作计划和任务清单;4.各县(区)初步确定普查员名单,每个镇办至少配备一名市场监管、税务系统人员,名单于630日前上报。;5.确定相山区作为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市级综合试点单位,杜集区为个体运输户专项试点单位,濉溪县为电商行业专项试点单位,积极开展市级试点工作,已完成单位清查阶段性工作;6.市经普办积极加强部门联系,收集相关资料信息。主动与市运管处、市邮政管理局、市人社局等部门对接,掌握营运车辆(含货运、出租车等)、网约车、外卖配送、邮政快递车辆等相关情况;7.531日,印发《淮北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市级部门主要职责和任务清单》,明确市级各部门主要职责;8.613日,印发《关于建立经济普查工作定期报告制度的通知》,为做好普查工作建立制度保障。 序时推进
153 170 加强统计监督。 市统计局 1.按月开展经济运行监测,定期发布相关数据;2.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做好自查自纠、全面梳理问题,组织实施专项数据核查、重点执法检查;3.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4.落实统计造假“一票否决制”;5.加强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有效衔接;6.做好全省统计督察相关工作;7.做好统计领域信用建设工作。 1.加强对全市经济运行监测,做好二季度经济运行质量分析研判工作,撰写分析信息等89篇;2.按照要求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按时完成自查自纠工作,报送自查自纠报告,认真开展数据核查;3.开展统计执法检查7家,立案查处4家;4.向市委组织部反馈1000余名干部有关统计造假一票否决信息;5.结合市纪委专项督导工作,计划开展统计执法随机抽查38家;6.做好全省统计督察有关材料准备工作;7.按时报送双公示信用信息。 序时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