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解读】市政府副市长王莉莉:深入贯彻落实《慈善法》大力推进慈善事业快速发展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09-22 00:00 字号:

今年9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颁布施行一周年的日子,9月5日为第二个“中华慈善日”。

慈善,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重要体现,是社会救助的重要补充。党中央、国务院对慈善事业高度重视。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颁布实施了我国第一部《慈善法》,为依法兴善、全民为善创造了良好的政治、法律环境。企业、社会公众对慈善事业的关注度持续高涨,越来越多的企事业单位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慷慨捐助,扶贫济困。越来越多的社会公众养成慈善行为习惯,用责任和情怀奉献着真情大爱,淮北的慈善工作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为推动特色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淮北,是一座文明的城市,一直积蓄着崇德向善的伟大力量。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慈善事业蓬勃发展,各类慈善活动积极踊跃,在扶贫赈灾、扶老助残等多个领域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市慈善协会荣获第二届“中华慈善突出贡献(组织)奖”,136位市民获称“中国好人”,彰显了淮北小城大爱、慈善之城的城市形象。

《慈善法》实施一年来,全市慈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善款募集和慈善救助都保持了稳中有升的态势,各类慈善救助总额达到450多万元;二是慈善宣传工作得到加强,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与网络、视频、微信微博等新型媒体进行不同形式的宣传,社会影响进一步扩大;三是积极开展慈善救助,连续多年开展的慈善八助活动影响不断扩大,引导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慈善活动,促进了社会和谐。总体看,我市的慈善事业发展是健康的、稳定的,这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和全体慈善工作者共同努力的结果。

今后,我们要继续全面抓好 《慈善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推动我市慈善工作沿着法制化的轨道健康发展。

一要全面学习贯彻好《慈善法》。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各级政府部门要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慈善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突出扶贫济困、彰显社会公益、坚持改革创新、确保公开透明、强化规范管理”的原则,制订方案和工作计划,推动慈善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统筹慈善工作力量和慈善资源,左右联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层层抓落实。民政部门要组织研讨、座谈等方式,定期交流各县区和各类慈善组织工作情况,分析解决贯彻慈善法、发展慈善事业中存在的问题,让全体干部职工入脑入心,让具体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准确运用。各级政府和民政部门要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对工作开展得好的单位要表扬鼓励,激励更多的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参与支持慈善工作。

二要依法推进慈善事业。深入落实慈善改革。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慈善组织登记认定的要求,对申请登记的慈善组织和已成立的社会组织逐一认定,确保科学、准确;落实慈善组织年度报告制度,每年都要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对慈善组织进行抽查;建立公开募捐资格许可制度,将公开募捐资格公平地赋予所有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加快完善慈善制度。要对照慈善法和民政部相关规定,结合我市慈善工作实际,彻底梳理现行配套制度,确保各项配套制度与慈善法有机衔接。加强慈善监督管理。严格履行政府监管责任,完善监督检查制度,运用好约谈、审计、专项检查等监管手段,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建立慈善组织及其负责人信用记录制度。指导慈善行业组织加强自律,强化行风建设。同时,完善投诉举报受理机制,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坚决查处慈善领域违法行为。

三要培育发展慈善主体。健全慈善组织网络。依法完善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慈善组织,加强和规范慈善组织建设,设立公共场所募捐点,为公众举行慈善活动提供便利,形成全覆盖的慈善工作格局。落实慈善扶持政策。各有关部门要依法担负职责范围内的慈善责任,协同推进慈善事业。认真执行慈善组织、慈善信托、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依法减收、免收捐赠人向慈善组织捐赠时的相关行政事业性费用;积极提供慈善事业所需的用地、金融、购买服务等,建立扶贫济困慈善活动的特殊优惠政策。实施慈善表彰制度。要大张旗鼓地开展慈善表彰活动,建立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制度,支持和推动城乡社区组织、单位开展群众性互助互济活动,鼓励全民向善、人人行善。

四要严格规范慈善行为。加强规范管理。民政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要依法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行为,严格慈善财产监管,确保每一分钱都用于慈善。规范慈善服务。完善慈善服务标准和规程,指导慈善组织依法开展志愿者登记、培训管理、服务记录、证明出具、安全保障、购买保险等工作。健全慈善信息统计和发布制度,建立慈善信息平台,推进慈善信息公开,提高慈善事业公信力和透明度。培育慈善品牌。“慈善情暖万家”、“一帮一”结对助学、“情暖夕阳”等项目都是我市特色慈善品牌。要认真总结经验,加大组织力度,发挥更大作用,着力打造全省乃至全国知名的慈善品牌。

五要营造向善行善环境。9月5日是法定“中华慈善日”。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民政部门、宣传部门和慈善组织,要以此为契机,围绕“以法兴善,助力脱贫”的主题,认真组织开展慈善研讨、知识讲座等专项活动,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微信公众平台、网站、社区宣传栏等媒介,宣传慈善行为,传播慈善文化理念。《淮北日报》、淮北广播电视台、淮北网等新闻媒体要开辟专题专栏,宣传慈善公益、扶贫济困、脱贫攻坚等方面的先进典型,宣传慈善法的重大意义、具体要求,让慈善法落地生根、家喻户晓。

慈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让我们携手慈善,继续发扬乐善好施、团结互助的优良品格,行善举,做善事,让“助人为乐、团结友爱、无私奉献”的慈善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开创依法治善新局面,为实现淮北转型崛起,建设中国碳谷·绿金淮北提供强大道德、精神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