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全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分析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3-08-22 10:47 字号:

一、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

(一)投资增速情况。2023年上半年,全市房地产投资同比下降3.6%,全省第3位,高于全省平均增速11.6个百分点,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34.7%,下拉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速5.0个百分点。

从投资构成看,建安工程投资同比下降4.1%,占全市房地产投资的74.6%,下拉全市房地产投资增速3.1个百分点;土地购置费同比下降0.2%,占全市房地产投资的24.8%,下拉全市房地产投资增速0.1个百分点。

从县区情况看,濉溪县房地产投资同比下降18.8%,占全市房地产投资的31.7%;相山区房地产投资同比下降10.8%,占全市房地产投资的37.2%;杜集区房地产投资同比增长42.9%,占全市房地产投资的13.5%;烈山区房地产投资同比增长32.2%,占全市房地产投资的17.0%;高新区房地产投资同比下降7.6%,占全市房地产投资的0.6%。

        1-6月分县区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情况

 

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

占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比重(%)

对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的拉动点±(百分点)

全市

-3.6 

100.0

-3.6 

濉溪县

-18.8 

31.7

-7.1 

相山区

-10.8 

37.2 

-4.4 

杜集区

42.9 

13.5 

3.9 

烈山区

32.2 

17.0 

4.0 

市高新区

-7.6 

0.6 

-0.1 

(二)销售市场情况。2023年上半年,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7.5%,全省第5位,高于全省平均增速12.7个百分点。全市商品房销售额同比下降16.5%,全省第8位,低于全省平均增速2.9个百分点。

从销售类型看,住宅销售面积同比下降6.9%,占全市销售面积的99.3%,下拉全市销售面积增速6.8个百分点;办公楼销售面积下降100.0%,下拉全市销售面积增速0.1个百分点;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下降49.6%,占全市销售面积的0.7%,下拉全市销售面积增速0.7个百分点。

从县区情况看,濉溪县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40.8%,占全市销售面积的35.7%;相山区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28.8%,占全市销售面积的40.3%;杜集区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10.2%,占全市销售面积的15.5%;烈山区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8.2%,占全市销售面积的6.7%;市高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18.1%,占全市销售面积的1.8%。

 

销售面积增速(%)

占全市房地产销售面积比重(%)

对全市房地产销售

面积增速的拉动点

±(百分点)

全市

-7.5

100.0

-7.5

濉溪县

40.8

35.7

9.6

相山区

-28.8

40.3

-15.1

杜集区

-10.2

15.5

-1.6

烈山区

-8.2

6.7

-0.6

市高新区

18.1

1.8

0.3

 

二、存在问题

(一)房地产项目存量不足。从大项目看,全市在库计划总投资20亿元及以上项目12个,较去年同期减少2个;本年完成投资同比下降37.6%,下拉全市房地产投资11.3个百分点。从存量看,全市房地产在库项目共110个,同比减少7个,剩余投资占计划总投资的比重仅为30.5%,其中可报送有效投资项目72个,剩余投资占计划总投资的38.5%,72个项目中有25个项目剩余投资不足计划总投资的20%。

(二)新入库项目总量较少。从项目个数和投资规模看,2023年上半年全市新入库房地产项目12个,计划总投资86.9亿元,项目个数较去年同期增加3个,但项目体量较小,单个项目计划总投资平均为7.2亿元,去年同期平均为8.6亿元。

(三)企业到位资金减少。2023年上半年,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实际到位资金同比下降25.7%。分资金来源渠道看,国内贷款同比下降53.2%;自筹资金同比下降8.0%;其他到位资金(定金及预收款、个人按揭贷款等)同比下降32.3%。

(四)建设进度放缓。2023年上半年,全市房屋施工面积同比下降26.3%;其中住宅施工面积下降25.5%;办公楼施工面积下降34.4%;商业营业用房施工面积下降43.4%;其他施工面积下降25.0%。全市商品房新开工面积同比下降12.1%;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下降17.7%;商业营业用房新开工面积增长205.4%;其他新开工面积下降29.5%。

三、工作建议

(一)加强宣传引导,稳定市场预期。扎实推进《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落实落地,进一步加大购房政策的宣传力度,稳定市场预期,支持住房合理需求和消费。加大公积金和金融支持力度、积极帮助企业抒困减负,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

(二)关注企业困难,加快项目建设。各有关部门要提优审批效率,压缩审批时间,推行“拿地即开工”,同时也要帮助解决企业项目经营中融资、用工、市政配套建设等方面问题,加大金融抒困帮扶力度,确保在建项目有序推进,待开发土地及时开工建设。

(三)开展靠前服务,做好业务指导。住建和统计部门及县区要持续开展靠前服务,符合入库条件的房地产项目,要指导项目单位收集整理完善申报材料,积极申报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