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上级】安徽省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工作预案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安徽省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5-10-09 00:00 字号:

一、总 则

(一)制定目的。为有效防范一些重大事件对统计工作的影响,加强统计系统对重大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全省统计系统信息上报渠道的畅通,及时、准确地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宏观管理和决策依据,为社会各界提供统计信息,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二)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安徽省统计管理监督条例》,以及安徽省统计工作实际。

(三)工作原则。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规范有序、快速反应,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密切合作、保障有力的原则。

(四)适用范围。安徽省统计系统的快速应急机制工作预案,是指在全省或部分地区发生的涉及并严重影响全省社会、经济和国家安全的特殊情况,如波及较大范围的地震、洪涝、急性传染病等自然灾害或突发性事件,造成对经济社会的重大影响,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急需了解和掌握这些事件的影响情况时,全省统计系统所采取的一种非常规的工作方式,以便迅速报告有关信息,并对其产生的影响,做出分析、判断和评估。

二、快速应急机制工作预案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安徽省统计局成立全省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工作预案领导小组,在突发性事件发生时,由该领导小组决定和批准启动快速应急机制工作预案。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快速应急机制工作预案和应急统计调查方案;组织实施全省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工作预案和应急统计调查方案;协调全省统计系统人力、物力、财力;在必要情况下,组织对发生突发事件地区的统计系统进行紧急支援。

各市统计局也应成立统计快速应急机制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并报省统计局备案。各市统计局统计快速应急机制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在国家和省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贯彻执行全国和省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工作预案和统计调查制度,统筹安排和组织本地区的快速应急统计工作。

发生突发事件地区的县(市)级统计机构,要及时组建由有关专业统计人员组成的快速应急机制工作班子,执行全国和全省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工作预案和统计调查制度。

三、快速应急机制工作预案的主要内容

全省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工作预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在全省或部分地区实施阶段性的信息报送制度和应急统计调查制度,全面系统地反映在特殊情况下,全省或部分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运行情况。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充分运用现有统计网络,尽快组织有关人员,采取抽样调查、重点调查等多种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了解、反映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及其对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的影响情况。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突发情况信息报送制度。发生突发情况的所在地统计局,应在12小时内,通过电话、网络或传真,向省统计局报告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如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造成的影响和影响范围等。

发生突发情况的所在地统计局还应根据省统计局要求的频率及内容续报相关信息和统计数据。

(二)国民经济发展预计调查报告制度。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程度,适时启动这一机制。在此期间,省统计局要在每个月度的下旬,根据部分企业或地区的调查资料,提出当期工业生产、消费品市场、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等方面情况的预计数据,向省委、省政府和宏观经济管理部门提供有关的信息。充分利用国家统计局建立的工业企业、房地产企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的网上直报系统,准确、及时地反映特殊情况下经济运行状况。

在特殊情况下,全省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启动后,各市也要及时启动本地区的统计快速应急机制。

(三)快速专项调查制度。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和实际需要,适时启动这一机制。以省统计局内部的各专业单位为主体,采取快速制定、快速批准下达、快速上报的方式,开展一些专项快速调查,了解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及其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情况。

启动统计快速应急机制获得的统计信息和分析意见主要报送省委、省政府、国家统计局及省有关宏观经济部门参考,根据需要,有些信息经批准可向社会公布。

(四)充分利用省直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民间机构的调查力量和信息网络,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省统计局根据特殊情况和国家的需要,适时启动这一机制。各有关部门应按省统计局的要求,提供有关方面的统计信息和预测信息。有关部门向省统计局提供的预测数据,只供内部研究使用,不对外公开发布。

四、快速应急机制工作预案数据管理的应急系统

(一)加快统计系统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建设。进一步完善现有的省局与各市、县的计算机网络,建立快速调查应急数据处理系统和数据备份系统。

(二)提高有关设施的快速应急能力。对现有设施,特别是网络设备、通讯工具、应用系统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以保障各种设施在突发事件中或特殊情况下的正常运转和应急任务的执行;保障企业网上直报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统计信息传输渠道的有效畅通。

(三)做好快速应急统计机制所需的经费、物资的筹集、储

备和管理。协调重点地区对设备和物资建立网络化管理机制,保障应急供应及跨地区的紧急支援。

五、附 则

安徽省统计局负责收集预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专家评审论证,适时提出修订和更新意见,并及时报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本预案由安徽省统计局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