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统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6-03-23 14:47 字号: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淮北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部署要求,纵深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局党组始终坚持加强党对统计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常态化学习机制,始终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贯穿统计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将其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并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持续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统计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实施方案》等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精神。

(二)持续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经过集体研究讨论后作出决策。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定期分析研判本单位法治建设形势,听取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责任情况。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部署、涉法事务处理、合同协议审查及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严格落实档案管理制度,做好重大行政决策材料的归档工作。

2.持续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重点统计工作,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利用本单位门户网站、“淮北统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统计信息资料,公布权责清单、行政权力运行、统计规章制度、监督方式等信息,主动做好统计数据发布和解读工作,积极回应公众咨询,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

(三)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组坚决扛起统计法治建设主体职责,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将法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带头履行法治建设责任,将述法纳入年度述职内容,坚持对统计法治工作有关议题和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将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将法治建设与统计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的依法统计工作格局,强化法治建设责任层层落实。

(四)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1.认真组织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严格落实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工作部署,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制定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针对6项工作任务、16个具体举措,明确重点关注内容、工作时间安排、具体工作要求,逐条逐项推动落实、对账销号。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逐一排查纠治做实统计数据、统计造假问题整改、追责问责、建立落实防治统计造假制度机制等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重点数据质量核查和重点执法检查,完成对工业、投资、商贸等领域的重点数据质量核查和重点执法检查,对涉及统计违纪违法的相关责任人员将依法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2.持续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扎实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巩固年、提升年活动“回头看”,围绕10项主要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加强培训指导,全年开展统计业务和法治培训70余次,对全部207家新增“四上”企业开展“四个一”辅导服务。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7项统计工作制度,健全完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分类推动统计台账电子化、标准化。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包保县、区统计工作制度,常态化开展走访调研,及时发现并推动解决基层统计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严格监督管理,加强对政府购买统计服务全流程监督管理,督促指导第三方机构认真履约、依法依规开展统计调查。严把入退库关,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对申报资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入退库单位信息真实可靠。

3.持续提升统计执法质效。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积极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居全省前列。认真开展执法检查业务培训,举办全市执法人员培训班,推荐执法人员参加省统计局业务培训。健全完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制度,严格落实源头统计数据的审核评估责任,认真核实国家局和省统计局数据查询清单。严格规范涉企统计执法检查,积极配合省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和省级统计督察。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及时传达学习有关统计造假典型案例通报。

4.持续推进统计监督协同配合。强化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协调协作,依法依纪依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处理。强化统计监督与巡视巡察监督协调协作,向省委巡视组提供被巡视县(区)统计工作开展情况,向市委巡察办提供被巡察地区和单位统计工作开展情况。强化统计监督与组织人事监督协调协作,严格落实统计造假“一票否决制”,对干部选拔任用和综合考核实施统计监督。建立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机制,与市审计局联合制定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同的若干举措》。

5.持续提升统计监测评价效能。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强化对经济社会领域热点难点重点问题调查研究,加强监测预警分析,充分发挥统计数据的“温度计”“晴雨表”“风向标”作用。

(五)扎实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精心安排部署普法宣传工作,制定《2025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谋划部署全年统计法治宣传工作,及时开展“八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和自查自评工作。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常态化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活动,全年共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活动5次。深化统计执法、数据核查和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结合,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提升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强化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9·20”统计开放日、宪法宣传周、“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等重大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统计法治意识。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

2025年,市统计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学习不够系统深入,统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部分县(区)统计执法力量相对薄弱,执法人员不足,执法水平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普法方式方法需要进一步丰富创新,普法宣传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强化理论武装,抓好学习教育。始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政绩观教育,积极开展案例警示教育。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引领统计系统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强化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二)丰富普法方式,强化普法宣传。建立和完善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机制,不断丰富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努力扩大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增强普法宣传的渗透性,大力开展制度化、常态化、多样化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氛围。

(三)加强培训指导,提升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大对基层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突出抓好统计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不断增强法治观念、提升业务素质、强化责任意识。组织符合条件人员积极报考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充实全市统计执法力量,加强对现有持证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四)强化执法检查,发挥监督作用。持续深入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持续推进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协同配合,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统计造假“零容忍”,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严格执行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依法依纪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充分发挥统计执法检查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