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市场回暖向好 社消零增速位次前移
一季度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简析
今年以来,疫情防控步入新阶段,总体经济环境开始呈现上升趋势,随着各项促消费政策落地显效,线下消费加速回补,消费市场呈现稳步复苏回暖态势。
一、总体情况
一季度,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9.3亿元,同比增长3.2%,分别比2022年年底、去年同期提高8.3个、3.4个百分点,全省第11位,位次分别比2022年年底、去年同期前移5位和3位。
从经营单位所在地看,乡村市场恢复好于城镇。城镇市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09亿元,同比增长2.9%;乡村市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0.3亿元,同比增长4.6%,快于城镇1.7个百分点。
从消费类型看,餐饮收入发展快于商品零售。商品零售131.7亿元,同比增长2.8%;餐饮收入7.6亿元,同比增长11.9%,增速高于商品零售9.1个百分点。
二、运行特点
(一)消费升级类商品增长较快,新能源汽车备受青睐。一季度,全市在统的22类限上商品类值中11类商品实现正增长。其中,金银珠宝类、通讯器材类、化妆品类等消费升级类商品零售增长较快,同比分别增长84.2%、15.1%和6%,分别高于全省81.1个、14.6个和10.3个百分点。随着市场供给不断优化提升以及绿色环保理念持续推广,居民对品质化消费、绿色消费的需求逐步增加,全市新能源汽车延续去年以来的高增长态势。一季度,全市限上销售新能源汽车企业数达20家,较去年同期增加8家;新能源汽车零售额同比增长71.2%,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1.5个百分点。
(二)实体店铺商品零售有所好转。随着传统零售业转型升级持续推进,消费场景和消费体验不断拓展提升,实体店铺商品零售较上年好转。一季度,百货零售零售额同比增长8.9%,比去年同期提高30.5个百分点;便利店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9.7%,比去年同期提高13.2个百分点。
(三)四行业全面增长,批发业和住宿业恢复明显。一季度,全市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和餐饮业实现全面增长,同比分别增长15.8%、6.4%、16.9%和15%,增幅比去年同期分别提高21.2个、5.4个、18.8个和12.4个百分点。其中,限上批发业、住宿业销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3.2%、16.4%,比去年同期提高23.6个、7.2个百分点。
三、存在问题
(一)限上结构不均衡,消费市场稳定性不强。从全市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类值看,汽车类、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占比25.3%、13.4%,合计占比达38.7%,这两类商品的波动对全市消费品市场影响较大。一季度,限上汽车类实现零售额8.1亿元,同比下降23%,降幅大于全省13.1个百分点,下拉全市限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速7.4个百分点。限上石油类商品实现零售额4.3亿元,同比下降2.1%,而全省为增长13.8%,下拉全市限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速0.3个百分点。上述两类商品由于2022年6月起我市发放汽车消费券、国家购置税减半等政策叠加因素影响,今年下半年汽车类消费增长压力将进一步加大。
(二)主城区消费带动不足。由于相山区市场基数大、消费饱和度较高等因素,一季度对全市的消费增长支撑力度不足。一季度,相山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7.1亿元,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41%,同比增长0.2%,增速低于全市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仅拉动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0.1个百分点。
(三)新增单位规模较小,正向拉动作用偏弱。一季度,新增入库的119家限上商贸单位共实现零售额2.2亿元(户均零售额仅有182.6万元),占全市限上消费品零售额比重的6.7%;虽同比增长85.8%,仅拉动全市限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2.7个百分点。从新增单位发展质量看,一季度限上零售额同比下降的单位有10家(其中6家降幅超过30%),占新增企业总数的8.4%,存在企业新增重申报数量轻质量的现象。
2023年一季度分县区新入统单位发展情况表
所在县区 |
单位数 (个) |
限上零售额总量 (万元) |
增速 (%) |
拉动点数 (个百分点) |
全市 |
119 |
21731.2 |
85.8 |
2.7 |
濉溪县 |
20 |
2926.2 |
30.8 |
0.2 |
相山区 |
79 |
14359.3 |
141.1 |
2.3 |
杜集区 |
14 |
2387.2 |
32.3 |
0.2 |
烈山区 |
6 |
2058.5 |
21.1 |
0.1 |
(四)房地产下行给消费品市场带来一定影响。一季度,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销售额同比分别下降37.3%、20.5%,房地产下行对消费品市场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一是房地产市场持续下行将对家具类、家用电器及音像器材类、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商品销售带来下行压力。二是房产持有者因房价下跌而带来的资产缩水,可能导致其消费心态由积极转为谨慎储蓄。
(五)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放缓。收入增长是消费增长的重要支撑因素,2022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505元,同比增长5.8%,增速低于全省0.2个百分点,全省第12位,位次较前三季度后移2位;2023年一季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4.5%,增速低于全省0.7个百分点,全省第14位,位次较2022年又后移2位,居民收入增长趋缓,导致即期消费消费不足。
四、建议
(一)加大市场主体培育,狠抓企业入库。持续做好“新开业”企业申报入库工作,加大准规模企业培育,建立“准达限企业信息库”,积极推动达限连锁店和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限上商贸企业。同时,夯实入库企业发展质量,确保客观反映消费品市场发展态势。
(二)充分挖掘消费潜力,努力促进消费回补。充分利用五一假期及“品质生活 徽动消费”等系列促消费活动,以盉街、南翔云集等美食街区和金鹰、万达、吾悦等商圈为重点,积极开展线上线下促销活动,推动家电、汽车等商品消费,活跃消费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