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耗强度指标反弹 节能形势更加严峻
——前三季度全市能耗指标运行情况简析
前三季度,全市节能降耗指标与省下达的年度能耗双控目标相比,能耗总量增速已控制在目标范围内,但能耗强度仍未达到控制目标,全市节能形势更加严峻。
一、基本情况
(一)能源消耗总量。前三季度,全市能源消耗总量459万吨标准煤,同比增加28.4万吨标准煤,增长6.6%,增幅比上半年提高2.4个百分点,但仍低于省下达控制目标3.9个百分点,能耗总量增幅尚在控制目标范围内。从三次产业和居民生活用能看,第一产业6.1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2.9%;第二产业353.6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6.9%;第三产业44.8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7.2%;居民生活用能54.4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4.9%。
(二)能源消耗强度。前三季度,全市单位GDP能耗0.736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0.2%,能耗强度下降幅度比上半年减少1.3个百分点。2017年省下达我市的能耗强度控制目标为: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3.43%。但是从前三季度强度指标运行情况看,全市能耗强度降幅低于控制目标3.23个百分点,节能降耗形势更加严峻。
二、主要特点
(一)规上工业能耗增长较快。前三季度,全市规上工业能耗295万吨标准煤,同比增加20.2万吨标准煤,增长7.4%,增速比上半年提高2.9个百分点,去年同期规上工业能耗则下降12.6%。规上工业能耗占全市能耗总量的比重64.3%,规上工业上拉全市能耗增长4.7个百分点,成为全市能耗总量增长的主导因素。
(二)居民生活用能占比有所提高。前三季度,居民生活用能54.4万吨标准煤,同比增加2.6万吨标准煤,增长4.9%,增幅比上半年提高2个百分点,居民生活用能占全市能耗总量的比重为11.9%,占比比上半年提高1.1个百分点。其中,城市居民生活用能29.3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5%,比重比上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农村居民生活用能25.1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4.8%,比重比上半年提高0.6个百分点。
三、能耗强度距离年度目标差距较大的主要原因
能耗强度距离年度目标差距较大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能耗总量增长较快
- 从主要能源品种的消费量看,原煤、电力的消费总量和去年同期相比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前三季度,全市规上工业原煤消费3100.5万吨,同比增加112.9万吨,增长3.8%,增速比上半年提高3.5个百分点。在原煤加工转换效率没有较大变化的情况下,随着原煤投入量的增长,能耗总量也相应增长。从市供电公司提供的用电量数据来看,前三季度,全市工业用电量30.5亿度,同比增加1亿度,增长3.4%,增速比上半年提高0.3个百分点,电力消费的增长,也是我市能耗总量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
- 从能耗大户的综合能耗看,部分能耗大户的能耗和去年同期相比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前三季度,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洗煤、焦炭产量增长等影响,综合能耗147.4万吨标准煤,同比增加9.6万吨标准煤,增长7%;安徽淮海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受新上日产45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的影响,前三季度,综合能耗27.8万吨标准煤,同比增加5.9万吨标准煤,增长27.1%。前三季度,全市综合能耗万吨以上且同比增加超过1000吨标准煤的其他非电力耗能较高的企业还有:安徽理士电源技术有限公司综合能耗2.3万吨标准煤,同比增加5317.2吨标准煤,增长30.7%;安徽金冠玻璃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能耗2万吨标准煤,同比增加2713.9吨标准煤,增长16.1%;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能耗1.4万吨标准煤,同比增加1357.4吨标准煤,增长11%。
- 从三次产业及居民生活的能耗情况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居民生活的能源消耗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前三季度,第二产业能耗353.6万吨标准煤,同比增加22.7万吨标准煤,增长6.9%;第三产业能耗44.8万吨标准煤,同比增加3万吨标准煤,增长7.2%;居民生活用能54.4万吨标准煤,同比增加2.6万吨标准煤,增长4.9%。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居民生活分别上拉全市能耗增长5.3、0.7、0.6个百分点。
(二)省节能办下达的能耗强度年度控制目标不合理
在《安徽省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能源消耗双控责任目标安排的通知》(皖节能办〔2017〕8号)中,省节能办分别下达了能耗强度控制目标和能耗增量控制目标:2017年各市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为各市“十三五”年均增速控制目标;能耗增量控制目标为不超过各市五年能耗增量控制目标进度的40%。从这一规定中可以看出,能耗增量目标考虑到了2016年能耗增量的情况,但2017年能耗强度控制目标没有考虑2016年能耗强度的情况,而是把“十三五”年均的增速控制目标(下降3.43%)作为2017年的能耗强度控制目标,这与40%的年度能耗增量控制目标是不协调的,对此,省统计局曾提出过修改建议,但省节能办没有予以采纳。对于我市来讲,这一目标显得更加不合理,2016年,我市能耗强度同比下降8.9%,在下降8.9%的基础上,再下降3.43%的年均控制目标,显然是难以完成的。同时,我市近年新上工业项目如焦化二期、海螺水泥、平山电厂以及最近要开工建设的平山电厂二期等均是高耗能企业,而文件中规定的我市“十三五”能耗增量仅为87万吨标准煤,这对我市“十三五”期间的节能工作将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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