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淮北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和工资情况分析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经济发展稳中有进,效益提升,为就业人员的工资增长提供有力保障,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首次突破6万元。
一、基本情况
(一)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总量减少。受煤炭去产能人员分流影响,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减少。2017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20.4万人,同比减少1.0万人,下降4.8%,其中在岗职工18.4万人,同比减少1.2万人,下降6.0%。
分地区看,全市三区一县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呈现“两增两减”态势,其中濉溪县和烈山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分别为4.4万和0.5万人,同比增长7.9%和7.1%;相山区和杜集区为6.2万和0.6万人,同比分别下降3.2%和15.5%。
分行业门类看,国民经济行业19个大类中有9个行业人数增加,10个行业人数减少。其中人员增加前三位的行业分别是金融业0.14万人、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业0.03万人、住宿和餐饮业0.02万人;人员减少前三位的行业分别是采矿业、教育业和制造业,分别减少1.01万、0.13万和0.05万人。
分登记注册类型看,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内资、港澳台商投资及外商投资就业人员均有所增长,分别增加0.31万、0.28万、0.22万和0.21万人。而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单位、股份合作单位和城镇集体单位就业人员均有所减少,分别减少1.45万人、0.31万人、0.28万人和0.02万人。
(二)城镇非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大幅增长。2017年淮北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0372元,与2016年的48266元相比,增加12106元,年平均工资水平在全省居第11位,在皖北六市中居第2位。年平均工资同比增长25.1%,增速全省第一。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4335元,同比增长27.9%。
分地区看,2017年年平均工资居首位的是相山区,其次是烈山区和杜集区,濉溪县最低,分别为64117元、57907元、54682元和50406元。增长率居首位的是相山区,其次为杜集区、烈山区和濉溪县,分别增长18.0%、15.3%、10.2%和4.6%。
分行业门类看,年平均工资居前三位的行业分别是农、林、牧、渔业79833元,教育业75369元,采矿业65621元,分别是全市平均水平的1.32倍、1.25倍和1.09倍。年平均工资列后三位的行业分别是住宿和餐饮业30237元,制造业39931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0464元,分别为全市平均水平的50%、66%和67%。
分登记注册类型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是国有单位69426元,是全市平均水平的1.15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是外商投资单位36206元,为全市平均水平的60%。
二、运行特点
(一)就业人员总量下降。2017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减少主要集中在采矿业,其中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业人员共减少0.98万人,主要受国家供给侧改革,煤炭行业去产能,企业转型升级等因素影响,40、50矿工提前办理内退,对于未到退休年龄的非技术型人员推荐合肥、内蒙古等其他城市再谋职业。
(二)就业结构不断优化。2017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第二产业就业人员12.5万人,比2016年减少1.1万人,同比下降8.1%;第三产业就业人员7.9万人,同比增加0.07万人,增长0.9%。第二、第三产业就业结构比例为61.3:38.7,与2016年相比,三产占比提高2.2个百分点,就业结构不断优化。
(三)重点企业工资拉动作用明显。2017年煤炭价格上升,煤炭市场回暖,淮北矿业、皖北煤电、淮海实业省属三大集团企业效益向好,工资恢复性增长,三大集团工资总额56.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4.4%,年平均工资6390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2.7%。
(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较快增长。2017年,我市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直机关单位发放2个月的应发工资作为创建奖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年平均工资较快增长。2017年,淮北市行政单位年平均工资60956元,比上年增长6.3%,事业单位年平均工资70487元,比上年增长18.4%。
(五)行业间工资水平差距缩小。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最高的农、林、牧、渔业和最低的住宿和餐饮业年平均工资之比为2.6,较去年缩小0.5个点。全市国民经济19个行业大类中,住宿餐饮和制造业年平均工资不足4万元,仍处于较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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