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统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0-01-10 17:42 字号: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淮北市统计局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如有疑问,请与淮北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北市人民路196号信访中心六楼,邮编:235000,电话:0561-3198326)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编目,截至12月31日,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6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达3663条。其中包括:政策法规44条,重大决策预公开26条,规划计划5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25条,建议提案办理24条,机构领导19条,机构设置12条,财政资金19条,应急管理6条,精准脱贫14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3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4条,行政权力运行27条,“双随机”一公开2条,招标采购24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88条,新闻发布12条,政策解读15条,回应关切23条,监督保障26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认真做好我局承担发布职能的“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信息”的信息维护工作,及时发布统计公报、统计信息内容,按月按季度发布本市经济运行情况、统计解读信息。

二是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2019年市统计局、主动公开涉及统计信息、数据分析、经济运行情况方面的政策解读3篇,宣传政策法规。因部门分工职责不同,市统计局作为经济统计信息服务部门,较少参与制定和发布政策。

三是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我局2019对统计信息、人口普查、经济运行情况相关的热点问题及时回应。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度我局未接到和办理涉及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管理

人员方面,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二级机构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政务公开办设在局办公室。

经费方面,主任办公会议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单独列支,统筹保障。

工作部署方面,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流程,明确各处室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强化制度保障。组织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学习政务公开新条例,派员参加市政府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确保规范办理信息公开工作。

(五)公开平台建设

1、强化门户网站建设,加大网络安全管理,完善制度机制,认真做好网站内容更新维护工作,提升防护水平,确保平台安全平稳运行。

2、积极推动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探索研究网上服务向移动端、自助服务终端等延伸,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3、注重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定期做好统计微讯、微博的信息发布工作,加强信息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发布质量。

4、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清单,优化政务服务手段,认真做好统计资料服务和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严格遵照局内社会评议制度邀请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对群众反馈的问题严肃对待。2019年,各科室积极配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390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意见征集、新闻发布等方面的内容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改进措施: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公开工作,加大力度和宣传手段,实现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及时、主动予以公开,以深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扩大公众参与为抓手,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2、局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和内容保障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

改进措施: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登记、统计、通报、监督检查等制度,细化操作办法,将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落实到人,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实现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及时、主动予以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淮北市统计局无其他报告事项。

附件:淮北市统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